3、考试形式
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⑴笔试:财务审计辅助性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财务能力;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⑵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等。
⑶成绩评定: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4、人员聘用
⑴体检和考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⑵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审计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人数低于应聘名额时依次递补。
五、人员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政府购买用工的方式,由盐城市审计局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工资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盐城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纪委第16派驻纪检组。
咨询电话:市审计局组织人事处,。
原标题:盐城市审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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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