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考核
根据适岗评价,按照岗位名额按照不超过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统一面试。
(四)政审
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则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三、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与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局属南通市市级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工作。
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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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