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报名人员需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出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2月5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6012室。
2. 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选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2)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用程序。
面试时间:2017年2月5日下午15:00。
面试地点: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6012室。
3.计算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成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4.公示。考试通过者列为拟选用人员,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月6日-2月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选用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六、选用人员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工资标准,按照同岗同酬、分岗核定的原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临沧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核定,工资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发放,代缴社会保险费。
七、未尽事宜,由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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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