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取自《定边县2018年在就业困难的大学生中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公告》,来源于定边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