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公示
县“政府购岗”办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合同
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南乐县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以上内容摘自《2018年南乐县“政府购岗”招聘公告》,来源于濮阳市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