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点评】
关于“带薪休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明文规定,国家出台的各种休假包括各种休假方式,也都是从许多方面经过慎重考虑的,既要体现国家的人文关怀,又要考虑劳动者的劳逸结合,还要考虑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当然也要考虑企业生存。但由于劳资地位不对等、职场加班文化蔓延等原因,这个一直被视作为“黄金周”解困良策的法规制度,多年来一直被束之高阁。
人们对假期安排的诟病,不只是表达对现行放假制度的不满,更折射出国人对保障休息权利、共享发展成果的利益诉求。按理说,目前实行“5+2”工作制,既是人们约定俗成、符合劳逸规律的作息制度,更是法律赋予人们的劳动和休息的权利。随意挪用周末假期而人为拼凑所谓“长假”,无疑是对已经法定的休息日的二次“分配”,难免有“强制”和“侵权”之嫌。此外,拿连续工作七到八个工作日换“调休”的做法,也同时造成了“过度劳动”的不正常状况。
“休息是为走更长远的路”,让公众真正享受到休假权益与好处,从而提升生产力与幸福感,就必须正视假期本身所应具有的基本功能价值。节假日的安排是所有劳动者共同利益所在,决策部门更应当耐心倾听民间呼声,敏锐把握对节假日安排的近期民意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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