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综[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将地区农业局、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予以公开。
原标题:公布塔城地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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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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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政府网 2017-12-15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综[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将地区农业局、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予以公开。
原标题:公布塔城地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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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