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公益岗

导航

2017福建福州台江区社区文化专职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延长报名时间及放宽报名条件公告

位置: 公益性岗位 > 考试信息 > 考试动态 >

台江区人民政府 2017-10-17

为进一步提升台江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水平,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精神,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街道社区文化专职公益性岗位。因招聘人数未达到20人标准,经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时间及放宽报名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街道社区文化专职人员。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台江区户籍;

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4.年龄男性放宽至57周岁以下(1960年1月后出生),女性47周岁以下(1970年1月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三、岗位薪酬待遇

1.街道、社区文化专职人员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2942元/月,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2600元/月。

2.公益性岗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四、工作职责

社区文化专职人员负责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日常开放工作,社区居民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以及文化活动中心对外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机试及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日期延长至10月20日,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我区符合文化专职人员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前往户籍所在社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填报表单、盖章,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