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均需携带身份证。
(三) 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确保联系。
(四) 报考者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报考具体事宜可致电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政府聘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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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