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现场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因取消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考察合格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应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待遇参照人社部门印发的【2015】45号文件《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编外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具体工资由基本工资+物业补贴+住房公积金+工龄补贴+绩效工资构成。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日照汇智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日照高新区高新六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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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买服务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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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日照汇智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