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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江门市司法局招聘工勤岗位普通雇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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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30

六、组织考察

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七、资格复审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市司法局将相关资料送市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雇用资格;发现通过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复审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在江门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八、雇用及试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关于印发〈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8〕107号)、《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行为的,将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雇员管理科、、人事监察科。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我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江门市司法局招聘工勤岗位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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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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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司法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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