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州工商联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经考察、体检合格后聘用。
六、组织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八、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工资:州人社局每月拨付1400,州工商联机关党委根据《楚雄州工商联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数额给予补助。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代缴,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代缴。
(三)管理办法:按人社部门规定,报名人员经录用后,由楚雄州工商联机关党委与其签定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3年,期满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存续期间,根据《楚雄州工商联聘用人管理办法》,参照在岗职工进行管理。
原标题:楚雄州工商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