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考官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二)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完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单。所有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体检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新区中心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招聘工作小组,电话:),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后派遣到光明新区安监局工作,薪酬待遇按新区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执行。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9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原标题:光明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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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