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科目、时间
1、本次考试为面试,总成绩100分。
2、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八、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由仲权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由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仲权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