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按笔试成绩高低(由民政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1:3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准考证领取地点及时间:2017年9月18日15:00—17:00到县民政局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笔试、面试及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2017年9月20日在新丰县委党校进行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备注为准)。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岗位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
2、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新丰县复退军人服务中心(站)招聘的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丰城街道办事处、马头镇政府分别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招聘的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由新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工资福利按照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原标题:新丰县民政局下属单位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7年新丰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新丰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丰县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