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三种形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机操作成绩占20%,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时间:2017年9月6日。
地点:市家庭服务广场(建设北路107号)。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合格者,由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选用
考试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管理
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6〕41号)规定,由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负责对招录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有养老、医疗(含大额医疗)、失业、工伤和意外等保险,岗位补贴参照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与招录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三年,期满不再续签。
原标题: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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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表》
2: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选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