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案。视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数量确定考试方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依据报考人员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员专业与岗位匹配程度等确定参加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现场选岗。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依次选岗。现场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必须本人参加。
(六)公示。经本人选岗确定后的名单报苏州市人社局并将在中国常熟网、常熟人才就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领取报到通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市场管理科领取报到通知(新颜路215号1号楼605室)。
四、相关事项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7年常熟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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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卫计委
常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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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