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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广东清远市公安局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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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才网 2017-06-16

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报名网上通知。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分)×60%+面试成绩×40%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记为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将在清远市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市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年薪制,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年薪标准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确定。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题目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清远市公安局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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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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