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薪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1225元/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二)在执纪审查陪护期间包食宿,另按每人每天65元的标准计发津贴。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二楼公共就业服务大厅公益岗位服务窗口(长安大道286号);
市人社局窗口联系人:邓梦雯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三)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认定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带毕业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陪护人员登记表》。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报名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面试通过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录取者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未被录取者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使用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期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年合同期满后解除合同。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另行聘用,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原标题:咸宁市纪委执纪审查陪护人员(公益性岗位) 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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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宁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