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包括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聘用计划比例时,笔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两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进入试用期阶段,由组织人社局分配到相关单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人事) (劳动)
原标题:伊滨经开区管委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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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