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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沙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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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 2017-05-12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及《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2名就业困难人员(见附件1),主要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招聘条件

(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沙县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⑦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22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沙县总工会二楼)。

(三)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22日,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还需提交单位证明,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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