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和解聘
聘用到乡镇、街道服务岗位的人员由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公司管理,发展服务公司与受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管理协议》,负责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社保项目。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期3年。合同期满,由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公司根据受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聘用到市直委局的人员由汝州市广成人才中介服务事务所以人才派遣的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并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汝州市广成人才中介服务事务所与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汝州市广成人才中介服务事务所和用工单位共同负责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社保项目。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期3年。合同期满,由汝州市广成人才中介服务事务所和用工单位根据受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待遇与经费拨付
拟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现有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单位应缴社保费由市财政按月拨付,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社保费用从岗位工资中代扣。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今后将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中择优遴选部分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汝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该项工作的实施。
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汝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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