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5、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平阴县公安局交通勤务辅警B岗位被核减的招聘计划名额,调整到交通勤务辅警C岗位;平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协勤C岗位被核减的招聘计划名额,调整到城管执法协勤B岗位。调整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应聘人员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每人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当场进行宣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成绩方能计入总成绩。
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参照公务员面试收费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