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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阳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4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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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分别在报名现场、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有关媒体同时进行。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 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针对性上岗培训,并负责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临时性专业人员待遇

1、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标准具体见附表。

2、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为临时性专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

九、 注意事项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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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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