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委托灵石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有两名及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在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及时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入围名单在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五、体检、考察
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