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招募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募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证书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派遣及待遇。所招募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实行劳务派遣,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并派遣至用人单位。
所招募的人员月工资1800元,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管理,用人单位考核、使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通过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为:
1、政策报名咨询:(人社局)
2、监督举报:(县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涡阳县2017年公开招募部分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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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