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经报名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石柱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予以报名。现场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予报名。
五、考核(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待定,以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面试方式及分值计算:
面试采取现场抽签先后顺序进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具体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得分在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方式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并列,则另行出题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时间
本次岗位属公益性岗位,聘用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劳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二)工资及其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按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用人单位年底可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再给予适当补助),由县就业服管理局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个人应负担的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按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一年一签订劳动协议书。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县社保服务大厅业务咨询引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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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