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报名的,提供该智力、精神残疾人的残疾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凭上述资料填写《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后由镇(街道)残联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上报市残联进行复审。
四、考核及聘用
1、考核
复审合格人员由各镇(街道)残联组织考核,考核办法视报名人数确定,可采用笔试、面试或考察的形式,每个岗位择优确定1名入围人员名单。考核办法、考核时间由各镇(街道)自行确定、另行通知。
2、体检
入围人员体检由镇(街道)残联自行组织,残疾等级和类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体检内容以无传染性和严重疾病、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次之者递补进行体检。
3、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镇(街道)残联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入围人员主动放弃聘用的,其聘用资格由次之者递补。
聘用对象必须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上岗时间:2017年5月1日。
2、本公告由海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海宁市人才网:
原标题:第二批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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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