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4.加分项。周市户籍、退伍军人或高校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应届毕业生,有校团委证明),笔试成绩加1分。中共党员或所学专业为安全生产类、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机械工程类、建筑工程类、消防工程或消防指挥专业的,笔试成绩加2分。可累计计算,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所有加分项须于报名当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加分。
笔试、面试等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考试前短信通知领取。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昆山人才网公示()。
(四)体检、政审、录用和待遇。
1.体检。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岗位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资格复查和考察。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补。
3.录用。对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昆山人才网公示3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职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4.待遇。按周市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昆山市崂山路9号)
3.咨询电话:、。
4.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4.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上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本简章由周市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周市镇2017年公开招聘安全环保网格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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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市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