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报到安排上岗工作,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缴纳社会保险,工资16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每人每月591.09元。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六、本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活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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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许昌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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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水务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