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方式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指标,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为本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合格人员。例如:XXX乡镇公益性岗位指标为3人,取本乡镇面试成绩最高的前3位作为本乡镇招聘合格人员;XXX乡镇公益性岗位指标为2人,取本乡镇面试成绩最高的前2位作为本乡镇招聘合格人员。如最后一名入选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出题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为本次招聘的合格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时间
社会保障协管员岗位属公益性岗位,聘用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二)工资及其福利待遇
社会保障协管员月工资标准按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由就业服管理局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就业专项资金承担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承担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协管员的管理按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一年一签订劳动协议书,本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