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乡镇消防、计生办统计业务、综治办业务、扶贫办业务工作。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7人,其中乡镇消防员4人,计生办统计业务人员1人,综治办业务人员1人、扶贫办业务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乡镇消防员需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要求20-40周岁;计生办统计业务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女性,年龄40-50岁;综治办业务人员、扶贫办业务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乡镇消防员需身高1.70米以上。
4、乡镇消防员优先录用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7年1月12日至1月18日17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登记照6张到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由金家铺镇人民政府、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资格审查专班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乡镇消防员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和场地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分值。
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5倍确定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其余岗位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和场地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