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分值均为百分制。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考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以便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及与拟聘人员进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按该岗位最终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1.县人社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3.受聘用人员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
原标题:景泰县2016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