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2倍,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查询。考试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按照天河区财政拨付经费的编外人员待遇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