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6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