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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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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11-18

为了保证我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人社发〔2012〕2号)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具有聘用岗位相应的专业技能或者执业资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和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2日至1985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三)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大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属本县“4050”人员及其他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书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5)聘用岗位相应的专业技能或者执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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