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三定向”学生的录取
1、报名参加“三定向”培养的学生,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按招生计划由到低分录取。“三定向”学生预录前,如有被预录学生放弃其入学资格,则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由到低分补录。
2、兼报普通高中志愿的“三定向”学生,只有在农业 “三定向”录取落选时,可按其兼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与第一志愿填报高中的考生一并排队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三定向”学生录取后,如自动放弃要求读普通高中,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的统招录取,只能择校录取。
3、永新县中招办按照市中招办时间要求将报考“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考生,按中考成绩由到低分造册上报市中招办。
4、在重点高中录取前,市中招办会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对上报的名单审核后预录,并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三定向”学生录取后,由永新县农业局牵头,会同永新县人事、编办、教育、财政部门与学生签订培养协议。
6、考生凭省中招办录取通知书和“三定向”培养协议书在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就读。
7、“三定向”学生毕业时,由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单独组织事业单位用人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由永新县农业局、人社局、编办根据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工作。考试不合格未毕业或招聘考试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原标题:2016年永新县“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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