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不低于2:1的比例进行,如报名人数低于2:1,则相应的缩减招聘人数。书记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上机操作测试和书写记录测试两项成绩之和由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1、时间:笔试结束后一周内。
2、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按由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50%+书写记录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
(七)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本院统一支付。
(八)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经考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昭通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九)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合同制书记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单位组织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终止,若需续签,根据考核情况,再行确定。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400元。
2、薪酬待遇:正试聘用后,每月工资为基础工资1800元+工龄工资(每年100元),每月工资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3、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聘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整个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可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原标题: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