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宣传阶段
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17日(10天)。《锦屏经济开发区201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方案》采取张贴公告或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时间10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8日。
②报名应聘地点:锦屏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失业证》、《再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以上证件还未换证或未年检的由乡镇社区和人社中心核实后据实出具失业证明。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3、报名程序。由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公益性岗位。
4、资格复审。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聘方案》对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我区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再次复核、公示(公示期5天)。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后,报名应聘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我区将组织进行笔试、体检、考核等形式进行公开招聘。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以及近期时事政治《综合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笔试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我区将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察机关监督下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
3、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我区将在本单位公告栏、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备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锦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