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做文明有礼怀远人”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从参战退伍人员中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文明创建协管员。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募公益性岗位文明创建协管员15名。
二、招募条件
1、招聘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的部队参战退伍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触犯过法律。
3、热爱怀远,热心公益,崇尚文明,礼貌待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文明创建协管员工作。
4、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5、年龄要求:50至54周岁。(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三、职责任务
文明创建协管员作为怀远县精神文明建设中开展精神文明各项宣传和公共文明引导活动的专职人员,由县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使用。
(一)工作任务
1、参与我县创建精神文明方面的相关工作。
2、开展经常性文明宣传工作,劝阻和纠正不文明行为。
3、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单位搞好应急服务工作。
(二)工作时间
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