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 号)相关要求,我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照发布公告、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等程序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限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用人单位不予安置的相关反馈。现将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信息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5月26日至6月2日。广大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向乐山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电话:0833-259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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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新区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6日
原标题:乐山高新区关于2026年5月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sc91.org.cn/app/article/content/64200.shtml?ade13a=article,6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