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规定,经社区申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认定,我县拟在城南社区、城北社区、螺髻山社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拟安置岗位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安置岗位及数量
1.城北社区:城管市容协管员,1人
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岗位,1个
2.螺髻山社区:城管市容协管员,1人
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岗位,1个
二、安置对象
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
三、公示期限
自2026年 4月13日 至 2026 年4月17日。
四、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电话、书面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4775248,县人社局:4773007,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4786244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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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4月13日
原标题: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202604/t20260413_29664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