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单位涉及政策期满三年应退出人员2人,其中2人符合二次安置情况。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以及《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指南》相关规定,对初次安置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二次安置。
现将符合二次安置的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作如下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年1月20日至1月26日(5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信息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答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不予受理。群众如实反映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受理单位:林口县就业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453-35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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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9日
原标题:林口县关于符合二次安置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linkou.gov.cn/mdjlkxrmzf/tzgg334_LK/202601/c03_103344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