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黔人社发〔2021〕21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朱昌镇、金华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有爱心,有高度责任感,拥护中国共产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4、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5、身体能够适应所从事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范围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①脱贫劳动力;
②易地搬迁劳动力;
③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④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⑤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⑥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
⑦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2、年龄要求
新聘用人员不超过60周岁。
三、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保洁岗补贴标准按照400元/月标准执行,就业协管岗补贴标准按照600元/月标准执行。用人单位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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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朱昌镇、金华镇2026年11月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原标题: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朱昌镇、金华镇2026年11月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7名,11月5日-11日报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zNDc1NjQ2NA==&mid=2247546661&idx=3&sn=3eaaff71edaa32d3ae0ca1b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