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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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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人社 2026-11-04

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叙永县2026年第四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叙永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叙人社发〔2026〕20号)、《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叙永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叙人社发〔2026〕21号)规定,结合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且无法通过市场化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常住叙永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意识强;

4.具备履行岗位要求的劳动能力。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通过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安置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叙永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对象审核表》(附件3)向常住地社区(或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并填写《叙永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12日。

(二)资格审核

常住地社区(或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查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符合拟安置对象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复核,乡镇人民政府复核符合拟安置对象条件的报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三)专家测评

从泸州市职业指导专家库中抽取三名职业指导专家对申请者能否胜任岗位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员安置排序

通过测评的人员按照“零就业家庭时间长、残疾程度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高、大龄人员年龄大”的原则,进行顺位排序。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根据排序结果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

(五)公示

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将公益性岗位拟安置情况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六)人员安置备案

用人单位在安置人员到岗后1个月内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薪酬、职责等,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备案。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6913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7045


附件:1.

2.

3.


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




原标题:关于叙永县2026年第四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DQ2OTc4MQ==&mid=2247505603&idx=1&sn=cf831b6f1278d1b151ebd9b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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