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有关规定,日喀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人数:共2名,不限性别。
2.岗位职责:主要承担会务服务保障、公务服务保障等工作;应聘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工作地点:日喀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扎实。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知悉并认可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及工作环境,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五)符合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招聘要求的特殊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工作日10:00-13:00,15:30-18: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3办公室);
3.提交材料:《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含电子版)、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填报信息、提交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涵盖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各环节。任一环节查实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关责任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面试及体检要求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通过人员自行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报送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3办公室(人事科)。
2.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地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01会议室。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日喀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岗位待遇
1.工资标准:按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2.社保缴纳: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3.休息休假及其他福利: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扰乱招聘秩序、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如实记录并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处理。
2.申请岗位人员须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全权负责。招聘期间查实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联系方式:18408926968
4.本公告由日喀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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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日喀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2NDM0MjYwMw==&mid=2247485771&idx=1&sn=ec6695df4c366750ebe9d5dc3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