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拓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兰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和用工单位岗位需求,经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具体岗位要求和人数见《永登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经永登县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其他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单位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岗位待遇
1、岗位补贴:按照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3、聘用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期满终止,不再续聘。
4、岗位性质:城镇公益性岗位属于就业托底安置岗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登县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报名。
4、所需材料:应聘者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张(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学历证、残疾证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
(二)资格审核及选聘
1、资格审核:永登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收集初审。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人员选聘: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由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采取面试、综合考察等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选聘时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永登县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人员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安排上岗。
(五)日常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和管理工作。对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依法依规解除就业协议。
五、联系电话
永登县就业服务中心:0931-6422271
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1-6423815

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0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wNjY3NDQ4Nw==&mid=2247487862&idx=1&sn=e986ca6b63f45d23f1acaf1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