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0〕3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279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业务辅助岗位1人,工作地点: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9号。主要承担办公室业务、矛盾纠纷调处、接待引导等业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鸡西市常住人口,法定劳动年龄内、40周岁以下,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经乡镇(社区)、县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已登记失业的未就业人员。
上岗前6个月内接受不少于3次岗位介绍、不少于1次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仍未就业人员可纳入安置范围;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可不受培训、岗位介绍条件限制。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
3.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期限已满;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
5.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6.当前有单位或组织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
7.名下有营运车辆、门市房;
8.存在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
(三)工作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爱岗敬业、细致耐心,服务意识强,善于沟通;熟练电脑基础操作;普通话流利标准,表达能力较好,心理素质良好,服从工作安排调度;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同步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
报名材料:一寸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困难认定截图、相关认定证明材料、3次岗位介绍记录+技能培训合格证(零就业家庭可不提供),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材料不全、信息虚假不予受理,面试未通过材料不予退还。
考核方式: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安置距退休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薪酬待遇
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资金按规定列支。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每月201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同步变动;养老、医疗、失业险单位部分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相关条款。
四、聘用年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可聘用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聘期3年,每年续签合同,次年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试用期1个月,纳入聘期一并考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治中心综合科
咨询电话:0467-2391707
监督举报电话:0467-2391797
单位地址: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9号
原标题: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Mzg4MzA0OQ==&mid=2247495570&idx=2&sn=e45e87571c92710689ba472a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