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4〕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会用人需求,同时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决定开展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特制定《瓮安县红十字会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未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体招聘详情见附件。
三、公开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为贵州省就业困难人员(需通过年度审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三)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四)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五)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3日(上午0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五楼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人:0854-2789058/)
报名时须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无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信息证明等,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相关人员还须提供其他材料:
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残疾人员须提供《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须提供县级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长期失业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实行现场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当场说明原因。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面试及相关事宜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由用人单位自行统一组织。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面谈成绩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考核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体检
面谈、考核合格、拟确定为体检环节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拟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八、管理及待遇
(一)由瓮安县红十字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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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瓮安县红十字会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tzgg/202610/t20261016_909953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