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依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8〕56号)和《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根据前期岗位征询情况,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00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洛川县户籍人员(2025年9月前已在洛川县落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以及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3.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的;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人员,以及个体经营(注册营业执照)人员;
5.已享受过各类公益性岗位政策的退出人员;
6.以单位或企业名义正在缴纳城镇职工各项社会保险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洛川人社资讯”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由洛川县就业管理局根据招聘范围和条件,进行人员资格审查。
(三)按需推荐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采取按需推荐的方式。由县就业管理局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予以推荐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复审。
(四)拟聘人员公示
审查推荐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洛川人社资讯”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五)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就业管理局发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期满后劳动合同关系即自行终止。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4日
2.报名地点:洛川县凤栖综合大楼五楼548室。
3.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户口本(户主+本人,复印一张A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A4)、毕业证(大中专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3页和6-7页复印一张A4)、近期红背景二寸照片1张。
(2)填写《洛川县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自行下载附件1,打印正反面并填写个人完整信息)。
报名时间段内必须提供齐全资格审查材料各1份,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得通过,超出报名时间段不得再报名和提交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根据省、市发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进行调整。2026年执行标准为2250元/人·月。
(二)社会保险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分别承担。
七、咨询电话
0911-3622202 洛川县就业管理局就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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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原标题:(招100名)延安一县区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0MDQyNzQyOA==&mid=2247532323&idx=1&sn=8f22a38dbce9481d452e07008c4
